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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律师代理无借条民间借款纠纷案胜诉

  [标底 : 11万]

【案情分类】:民间借贷纠纷
【委托时间】:2017年9月23日
【案情简介】
2016年12月22日,原告刘某的朋友王某因急需用钱向原告刘某借了11万,口头承诺半年内还清,刘某想到大家都是朋友,出于对王某的信任,并未要求王某写下借据。时隔半年,刘某找到王某要求归还当时的借款,王某以没钱为理由推脱,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到最后王某避而不见甚至以没有借条为理由拒绝承认借过这笔钱。气愤不已的刘某找到我们我所律师事务所,委托我们代为处理。
【案件办理】
我所律师在接受原告委托后,指派了一名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处理本案。根据原告刘某的情况及诉求,代理律师收集了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通话录音等证据,据此向锦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11万,并提出如下代理意见:
要求被告王某归还借款11万元。原被告之间虽然没有直接的借条证明,但原告提交的间接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且各证据之间能形成证据锁链,能相互认定,足以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被告应当归还借款11万元。
【判决结果】
锦江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在10日内归还原告借款11万元。
【律师点评】
大量民间借贷纠纷都是发生于熟人之间,比如朋友、同事、甚至兄弟,在生活当中,熟人之间出于面子、人情等因素的考虑,一般很少写借条以及其他凭证,而一旦对方违约,出借人一般很难拿出有效的直接证据来认定借款行为成立的事实。因此,我所律师提醒:在生活当中,即使是熟人之间,也要留有相关凭证,以免在发生纠纷时无力举证,导致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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