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8月24日08时50分许,被告人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XXX的别克牌小型轿车,沿文翁路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青羊区文翁路与金盾路交叉路口时,被民警挡获,经现场酒精酒测仪呼气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3.9毫克/100毫升,后将其送至医院提取血液样本送验,经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所鉴定,其血液乙醇浓度为88.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2017年8月27日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取保候审。蒋某及家人找到了我所律师事务所办案经验丰富的黄轩律师,并委托黄轩律师代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