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黄沙法律在线咨询平台,您可通过在线咨询免费解答法律问题!
在线咨询电话 | 4006935365
我所徐律师代理被告,借款纠纷(被告胜诉)

  [标底 : 150万]

【案情分类】:债权债务

【委托时间】:2015年2月5日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诉被告熊某借款纠纷一案(标的150万),原、被告原系大学同学。毕业后分到一个单位工作。后被告辞职外出经商。2013年,被告承揽到一笔工程业务。因资金不足遂邀请原告等人一起合伙承揽工程。因原告系单位在职员工,遂以隐名合伙的方式入伙。几方未签定协议。后原告因工作关系将合伙中投入的资产交被告管理,原被告签定名为借款实为合伙资产管理协议一分并出具收条。被告熊某委托了我所律师,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指派了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徐代林律师处理本案。

我所律师总结】

1、本案中原告在起诉时向法庭提供借款协议和收条(150万)复印件各一份。律师在询问相关情况后,认为案件胜诉可能性较大。遂为被告制定了详细的代理思路。徐师认为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较为薄弱,可以从证据效力的角度击溃原告的诉讼请求。

2、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询问了大量知情人员,收集了大量证据。认为原告与被告实际存在合伙关系。在向法庭提交了论据充分、论点明确的代理意见后,最终法庭采纳了徐律师提出的原被告为合伙关系的代理意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热门城市

  • 成都市
  • 重庆市
  • 长沙市
  • 广州市
  • 南京市
  • Copyright©2018-2019 Copyright © 成都黄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ICP备案:蜀ICP备1901732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810